最新學校手機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學校手機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最新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總則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xù)并符合以下規(guī)定。
第二條手續(xù)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guī)使用手機所引發(fā)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guī)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課間)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課間不得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jiān)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qū)域內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南樓政教處(xxxxxxxx)或北樓副校長室(xxxxxxx)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大隊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課間及中午時間抽查學生手機狀態(tài),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guī)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guī)定的,第一次發(fā)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扣除班級量化積分2分,給予學生班級內部批評教育,并通知家長進行配合教育。第二次發(fā)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給予學生全校點名批評教育,并取消當周文明班級評選資格。第三次發(fā)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給予學生全校點名批評,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評先選優(yōu)資格,取消班主任年終評優(yōu)選先資格。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或認錯態(tài)度差,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guī)定由德育處、少先大隊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fā)生一次違規(guī)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2分。
3、本規(guī)定自2021年3月5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最新學校手機管理制度2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進校。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
1、學生帶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讀、延長班、集會等)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手機鈴響調至靜音震動狀態(tài)。用手機發(fā)、看短信息,玩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guī)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
4、不允許因給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時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fā)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fā)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guī)定被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的,其違規(guī)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guī)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并視其態(tài)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guī)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tài)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guī)使用手機的,情節(jié)屬一般的,約談家長進行教育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全校通報,并禁止今后任何情況下在校園或學校組織的活動中使用手機和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不得將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帶入考場,凡發(fā)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設備。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jié)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學生在期間,學校于傳達室設置公用電話,便于家長或學生在特殊情況下進行聯系。
最新學校手機管理制度3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在學校安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與游戲,促進學生學業(yè)進步和全面發(fā)展,根據教育部印發(fā)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fā)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jié)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fā)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jié)將進行記大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xié)議,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第二次違規(guī)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xié)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yōu)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fā)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guī)電器,一旦發(fā)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guī)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系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qū)、宿舍區(qū)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最新學校手機管理制度4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21】19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并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準,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jiān)督管理,協(xié)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tǒng)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tǒng)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fā)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并當場收繳,課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fā)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xù),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并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并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盡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fā)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21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最新學校手機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貫徹教育部辦公廳和市區(qū)教委關于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凈化學生成長環(huán)境,保護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學習氛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永樂店中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一、有限帶入校園。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并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批準后進行備案,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tǒng)一保管。嚴禁將手機帶入課堂。校園內未經允許嚴禁使用手機。走讀生每天離校時可取走手機,住宿生每周離校時可取走手機。
二、對于暫時保存的手機,由年級、班級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機,由年級協(xié)調房間和存儲柜集中保存。年級領導或年級組長負責監(jiān)管年級手機存放情況。若學校組織外出活動確需學生帶手機的,則在班主任規(guī)定的時間內歸還,統(tǒng)一管理。
三、凡發(fā)現學生未經允許私自攜帶手機入;蛟谛F陂g使用手機,均視為違紀。此項納入學生個人評優(yōu)評先和班級量化管理。第一次發(fā)現,告知家長,家長在一周內取走手機,并與學校簽訂承諾書。第二次發(fā)現,告知家長,學校(或年級或班級)代為保存,原則上學期末由家長親自取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若再發(fā)現,處分升級。學生在校違規(guī)使用手機所引發(fā)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凡是被收繳的數據線、充電器、手機,如家長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領走,在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學校為學生、家長相互溝通提供便利條件。各年級組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機電話可供學生與家長日常溝通使用。每棟教學樓附近設置一部公用電話供學生與家長溝通使用。緊急情況下,學校全體教職工均可為學生提供電話使用。
五、若家長找學生,在不緊急的情況下,可給班主任發(fā)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別著急的,可直接給班主任或年級領導打電話溝通。若學生在校有情況,班主任會第一時間與學生家長聯系,不聯系可視為平安,也請家長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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